一、统筹安排对象
截至目前,未被市区初中学校录取、符合市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。不符合市区入学条件或父母无法提供有效的合法稳定工作证明、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的外来随迁子女,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。
二、统筹安排所需材料
1.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持材料: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;②家庭户口簿;③学生小学毕业证书;④房产证等。
2.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持材料:①父母的居住证、身份证;②家庭户口簿;③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(半年以上);④学生小学毕业证书;⑤父母在市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(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)等。
三、统筹安排时间
7月11-12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7:30
四、统筹安排工作地点
(一)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施教区学生统筹安排地点
展开剩余45%凡居住在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、需统筹安排的学生分区域到相关地点接受统筹安排。
(二)区属初中施教区学生统筹安排地点
凡居住在区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、需统筹安排的学生,到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接受统筹安排。统筹安排工作地点如下:
五、统筹安排的学生报到
7月11-12日工作时间及7月13日上午12点前,经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持《统筹安排交办单》及报名材料到相关学校报到。未按时报到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六、其他要求
统筹安排时每户限进一位家长,携带相关报名材料(原件、复印件)。进场后,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有序登记办理。
素材来源:基教处
审核发布:高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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